唐普式: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 第四章 般若总持

时间 2024-10-10 11:56居士人物作者:孟白河

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

遍照金刚唐密第五十代普门传灯大奢黎冯达庵 撰述

后学弟子普式 录要

第四章 般若总持

梵语“陀罗尼”,义为“总持”。持也者,令一切功德力渐渐增长,终至成熟也。有表持,持善法不使散也。有遮持,持恶法不使起也。内分四种:

(一)法陀罗尼 闻佛教法,受持不忘。

(二)义陀罗尼 悟解妙义,摄持不失。

(三)咒陀罗尼 传佛密咒,行持神验。

(四)忍陀罗尼 安住实相,印持成就。

上四种陀罗尼固各有专名,而咒陀罗尼却别有五名:

(一)陀罗尼

以通名摄专名也,大乘六波罗蜜多经,以陀罗尼为五种法藏之最上者,即指咒陀罗尼言之。密教中所为陀罗尼,亦然。

(二)咒

以咒陀罗尼之首字为代表也。但四种陀罗尼凡持至有效验者,亦或通名曰咒。因此土咒之本义,以有不测之效验为主故。

(三)明

以能破一切无明烦恼之暗也。

(四)密语

以二乘异生所不能测也。

(五)真言

以法界流出之真实言音也。

陀罗尼门任持何种法性,均有特效。本章所标般若总持,即以般若波罗蜜多法性为所持也。

更新于:1个月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