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名词:袈裟
袈裟(佛教解释)
梵语kas!a^ya,巴利语kasa^ya 或 kasa^va。意译作坏色、不正色、赤色、染色。指缠缚于僧众身上之法衣,以其色不正而称名。又作莲服、袈裟野、迦逻沙曳、迦沙、加沙。 又作袈裟野、迦罗沙曳、迦沙、加沙。意译为坏色、不正色、赤色、染色等。为佛教僧众所穿着的法衣,以其色不正,故有此名。
分类
安陀会(五条衣)、郁多罗僧(七条衣)、僧伽梨(九条大衣)三种
其他功用
杜防法衣他用; 避免他人盗取。
简介
袈裟乃圣贤的标帜,自古为佛教教团所尊重。穿着袈裟的利益有十:一者、菩提上首;二者、处众人天;三者、父母返拜;四者、龙子舍身;五者、龙披免难;六者、国王敬信;七者、众生礼拜;八者、罗刹恭敬;九者、天龙护佑;十者、得成佛道。
袈裟,梵语Kasāka,巴利语Kasāya,汉译作坏色、不正色、染色、秽色、赤色,指缠缚于僧众身上之法衣,以其色不正而称名。又作袈裟野、迦罗沙曳、迦沙、加沙。袈裟是僧人最重要的服装。
袈裟的颜色在诸律中各有异论,然大抵赞同三种坏色之说,即以青、泥(皂、黑)、茜色(木兰色)三种为袈裟之如法色(或谓若青、若黑、若木兰色)。
佛教传入中国后,汉魏时穿赤色衣(被赤衣),后来又有黑衣(缁衣)、青衣、褐色衣。唐宋以后,朝廷常赐高僧以紫衣、绯衣。明朝佛教分禅(禅宗)、讲(天台、华严、法相宗)、教(又称律,从事丧仪、法事仪式)三种类别,朝廷明令规定禅僧穿茶褐色衣和青绦玉色袈裟,讲僧穿玉色衣和绿绦浅红色袈裟,教僧穿皂衣和黑绦浅红色袈裟,然后来一般皆穿黑衣。
披着法袈裟有通挂左右肩之通肩,与裸露右肩披挂左肩之偏袒右肩两种。于对佛及师僧修供养时,偏袒右肩;若外出游行或入俗舍时,披通肩法。
袈裟十利功德及异称大凡袈裟为贤圣之帜,自古为佛教教团所尊重。《大乘本生心地观经》卷五举袈裟十利,即穿袈裟有十种功德:一以之覆身,离羞耻而具惭愧;二离寒热、蚊虫、恶兽;三示现沙门之相,见者欢喜,离邪心;四是人天宝幢相,可生梵天之福;五穿着之时,生宝塔想,灭除诸罪;六染为坏色,断离五欲想,不生贪爱;七袈裟是佛净衣,永断烦恼而作良田;八消罪而生十善;九如良田,能增长菩提之道;十如甲胄,烦恼之毒箭不能害。又据《释氏要览》卷上载,释迦如来昔为大悲菩萨时,曾于宝藏佛前,誓愿于己成佛时,袈裟能成就五种功德:一佛弟子虽犯种种邪见,然若能敬心尊重袈裟,必可达声闻、缘觉、菩萨等三乘之果位,得不退转;二天龙、神、鬼、人及非人,若能恭敬袈裟,则可于三乘解脱道上,得不退转;三若有鬼神、诸人,为饥渴、贫穷等所迫,得袈裟小块乃至四分,即可饱含充足;四若众生共相冲突,起怨贼之想,如念及袈裟之神力,便生慈悲之心;五若持有袈裟小块,恭敬尊重,则一旦在兵阵,常得胜于他人。
详细资料
颜色
袈裟之颜色在诸律中各有异说,然大抵赞同三种坏色之说,即以青、泥(皂、黑)、茜(木兰色)三种为袈裟之如法色(或谓若青、若黑、若木兰色)。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一复举青、黄、赤、白、黑五方正色与绯、红、紫、绿、硫黄等五方间色为不如法色。然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、舍利弗问经等更说五部衣色殊异,而以青(化地部)、黄(大众部)、赤(法藏部)、黑(说一切有部)、木兰(饮光部)五种为如法色。法藏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三,解释袈裟为混和青等五色而染成一不正色之意,然义寂于同疏卷三谓,小乘五部各用一色,而大乘菩萨于五无所偏执,通服不正之五色。又吉藏金刚般若疏卷二、玄应音义卷十五、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二等皆以袈裟之浊赤色为佛本制,所谓青、黄、木兰三色之别唯在衣上点印之异,虽为有力之传说,但似欠妥。毗尼母经卷八称,诸比丘衣色褪脱,佛听许染用十种色,此即法衣不仅一种赤血色衣之明证。[1]
佛教传入中国后,汉、魏时穿赤色衣(被赤衣),后来又有黑衣(缁衣)、青衣、褐色衣。唐宋以后,朝廷常赐高僧紫衣、绯衣。明朝佛教分禅(禅宗)、讲(天台、华严、法相宗)、教(又称律,从事丧仪、法事仪式)三种类别,规定禅僧穿茶褐色衣和青傧玉色袈裟,讲僧穿玉色衣和绿傧浅红色袈裟,教僧穿皂衣和黑傧浅红色袈裟,然后来一般皆着黑衣。
衣体
袈裟之材质,称为衣体或衣财。有关衣体之种类,善见律毗婆沙卷十四举驱磨、古贝、句赊耶、钦婆罗、娑那、婆兴伽等六种,十住毗婆沙论卷十六举出居士衣、粪扫衣二种,摩诃僧祇律卷二十八列七种,四分律卷三十九举出十种。此等皆以作一重为法,然若财体细薄时,亦允作数重,称为重法。大凡僧众之法衣,以避在家并外道人所用者为旨,即在异于俗。故四分律卷四十所列绣手衣、草衣、树皮衣等,为外道之法,僧众不着用;摩诃僧祇律卷二十八谓上色衣不异俗人,所谓丘佉染、迦弥遮染、青染、华色等,如是等皆不着一切上色。但衣体得用紬绢与否,古有异论,道宣律师以之为非法,义净三藏反以为如法。
制法
先把布截成小片,而后缝缀,像一块块的田,故又名福田衣、割截衣,也称作慈悲服、无上衣、离尘服、解脱服等。[2] 割截系为既经裁作袈裟者,不能再供其他贩卖贸易之用。依之,弟子等能对衣物舍弃欲心,并去除盗人夺取之念。三衣虽皆以割截为法,若财少难办时,亦允许以外叶揲于不割截、
无田相之缦衣上,称为揲叶。又安陀会之一种,
特允许叠作叶,称为摺叶。
缝法可分为马齿缝、鸟足缝二种。袈裟四周设缘,以防破损。缘内边之四隅设揲,称四揲,俗称四天王,有助贴治轻举之功用;又于左肩内面处设帖,称肩揲,以此处易藏垢腻,常洗速坏,故设之。穿帖置絇,胸前缘边作纽,以防衣脱落;关于絇、纽之位置,亦有不同之说法,就材料
亦有异说,后世以象牙作圆镮,称镮,或哲那环,代替絇(钩)而置于胸前。
披着法
有通挂左右肩之通肩,与露右肩披左肩之偏袒右肩两种。于对佛及师僧修供养时偏袒右肩,若外出游行或入俗舍时,披通肩法。又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举着用法衣之五事,是亦出行之法。四分律卷十九、毗奈耶卷十等,谓僧众须整齐披三衣。五分律卷二十谓,依时宜,袈裟听许反翻披着。复有不披袈裟亦不得罪者,此有四事,如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载,一无塔寺,二无比丘僧,三有盗贼,四国君不乐道。
功德异称
大凡袈裟为贤圣之帜,自古为佛教教团所尊重。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五举袈裟十利,悲华经卷八、大乘悲分陀利经卷六载,佛之袈裟能成就五圣功德。袈裟复有种种异称,如福田衣,即表法衣之田弘四利益,增三善心,养法身慧命之意。以三种坏色为衣,令贪心不起,称离尘服;入道者身被此服,则烦恼折落,称消瘦衣;借喻体净无垢类芙蕖,称莲华服;三色相间共成一衣,故称间色衣。以上四者系出自金刚般若疏卷二。又袈裟被挂于身,其模样有如庄严之法幢,称胜幢衣;不为外道所破坏,而称降邪衣;不为众邪所倾,故又称幢相衣、解脱幢相衣。此外复有功德衣、无垢衣、无相衣、无上衣、解脱服、道服、出世服、慈悲衣、忍辱衣、忍铠衣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衣等之称。
演变
依佛本制,袈裟包括安陀会(即五条衣)、郁多罗僧(即七条衣)、僧伽梨(即九条大衣)三种,称为三衣,其制法一定。有关颜色,虽有诸说,大抵不拘颜色,而以质素为要。然后世流于华美,至用黄、赤等正色或金襕衣等,殆失本制。又搭袈裟,由于印度属热带地方,多直接用袈裟衬着其身,故印度僧团唯拥有三衣。而在中国、日本等地,则将袈裟被着在褊衫或僧服上,袈裟与衣,合称袈裟衣。尤其在日本安陀会出现种种变形,衍生五条袈裟、小五条、三绪五条袈裟、种子袈裟(或轮袈裟)、叠五条(或折五条)、络子、威仪细、铃悬之别。此外,另有平袈裟、甲袈裟、衲袈裟、远山袈裟等种别。相传金襕衣系佛姨母摩诃波阇波提奉施佛者,中阿含经卷十三、贤愚经卷十二等记其事缘,然不见于诸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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